屢犯非禮富家子囚7星期 官斥被告:做一個似人嘅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22 16:33

最後更新: 2018/11/22 17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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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歲富家子今年10月兩度於交通工具重施故伎,在巴士及港鐵摸和摵女生大腿,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7星期。

23歲富家子自13歲起屢次犯非禮罪均獲輕判,惟他今年10月兩度於交通工具重施故伎,在巴士及港鐵摸和摵女生大腿,他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,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7星期。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稱,報告指被告體能不適合到勞教中心,被告已是第7及第8次犯案,即時監禁是唯一適合的判刑,主任裁判官囑咐被告「阿仔保重,做一個似人嘅人」。

報稱為學生的被告鍾雋弘有6次同類案底,最後一次於2013年5月被判接受感化30個月。被告今在庭上稱,這個月被還押期間感到很難過及內疚,對不起事主及家人,明白要先改變自己的問題才可做其他事,而非不斷逃避,以為自己無事,現已找到心理醫生協助他,「好想自己去改,自己唔想再係咁」。

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指,被告已有很多前科,報告指勞教中心及感化均不適合被告,案情涉及在公共交通工具犯案及事主年紀只有15至16歲,監禁是唯一剩餘的判刑選擇。裁判官對被告指,「唔好我困住你時就後悔知錯,放出嚟時就咩都唔記得」,被告回應指會每日提醒自己。